我國當前沿用的重金屬水質檢測主要水質理化指標,當前許多國家都頒布了各自不同的水質質量標準,規定了為數繁多的指標項目。我國于1973年頒布了《工業“三廢”排放試行標準》,規定了工業廢水中有14項有害物質的最高排放濃度。1976年頒布《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》,其中感官性指標有4項(色、混濁度、嗅與味、肉眼可見物);化學指標有8項(Ph、總硬度、鐵、猛、銅、鋅、揮發酚、陰離子合成洗滌劑);毒理學指標有8項(氰化物、砷、硒、汞、鎬、六價鉻、鉛);細菌學指標有3項(細菌總數、大腸菌群、游離余氯)。1983年發布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,規定出20監測項目的三級質量標準,其中包括pH、水溫、色、嗅、溶解氧、生化需氧量,揮發性酚類、氮化物、砷、總汞、鎘、六價鉻、鉛、銅、石油類、大腸菌群等。